中新社北京8月6日电 (记者 刘亮)我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日发布,本年上半年我国广告业头部企业和事业单位完成广告业务收入8088.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加11.3%。分季度看,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同比均增加11.3%。从环比看,第二季度头部企业和事业单位广告业务收入增加35.5%。
上半年,头部企事业单位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4167.9亿元,同比增加19.0%。人工智能等先进的技能驱动广告业立异开展,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同比增速持续领跑服务业(5.5%),快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能服务业(11.1%),广告业经济开展新动能特征显着。
上半年,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5个省份头部企业和事业单位广告业务收入算计6377.5亿元,同比增加12.1%,占全国头部企业和事业单位广告业务总收入的78.8%,比上年同期进步0.5个百分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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