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以来,驱蚊产品迎来出售旺季。但实际上,日常日子中常见的驱蚊花露水、蚊香液、蚊香片等驱蚊产品,不管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仍是植物源性成分,均归于农药领域,依法应当按农药来办理。为实行商场监管责任,标准广告商场秩序,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合规提示,要求发布农药类驱蚊产品广告不得使用科研单位等名义作引荐证明。
提示指出,农药广告发布前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做检查,未经检查不得发布广告。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一起发布。此外,农药广告不得含有表明成效、安全性的断语或许确保内容,也不得含有阐明有效率的内容。
提示特别提出,农药广告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组织、技术推广组织、行业协会或许专业技术人员、用户的名义或许形象作引荐、证明。也不得含有“无效退款”“稳妥公司稳妥”等许诺。
市商场监管局提示顾客,购买农药类驱蚊产品时请注意鉴别农药标签、阐明书及广告内容,挑选合规产品,保护本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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