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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拟定17项“负面清单”

信息来源:半岛官网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5-06-29 08:05:53


  

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拟定17项“负面清单”

  中新网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吕少威)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得悉,为标准化妆品广告商场秩序、保护顾客合法权益,近来,北京市商场监管局、北京市药监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下称《指引》)。《指引》全面整理现行化妆品和广告范畴相关法令和法规,构成规则要求汇编,内容包含合适运用的规模、发布要求、负面清单等方面,为化妆品广告参加主体厘清合规鸿沟,推进首都美丽健康工业高质量开展。

  《指引》掩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化妆品广告触及的主体,包含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发布者及广告代言人,实现从广告规划、制作、代言到发布全流程的闭环办理。

  职责区分方面,广告主应对广告真实性、合法性担任。广告运营者、发布者应树立完好广告审阅准则,不得规划、制作、署理、发布虚伪违法广告。广告代言人应年满10周岁且合理运用产品。渠道及公共场所办理者应实行渠道主体职责,防备、阻止违法广告。

  《指引》从两方面标准广告内容,一是正确导向方面要求广告需以健康方式表达内容,契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宏扬中华民族优秀前史传统文化的要求,坚决根绝低俗媚世、制作“容貌焦虑”等内容。二是现实根据方面要求触及成效宣扬需与产品注册、存案材料相契合,如“温文无影响”等应具有成效声称的点评实验证明;运用数据等引用内容的,应标明出处,保证内容线项“负面清单”

  《指引》清晰列出6项制止发布化妆品广告的景象,包含未依法注册或存案的化妆品;注册证被吊销的化妆品;私行制造的化妆品;运用禁用质料出产的化妆品;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布告中止运营或许暂停运营的化妆品等。

  0-3周岁婴幼儿化妆品仅可宣扬清洁、保湿、护发、防晒(效果部位仅限皮肤)、舒缓、爽身6项成效;3-12周岁儿童化妆品可增加卸装、美容润饰、芳香、修护4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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